说他没真正著书,有的是歌曲五百首;得到诺贝尔文学奖,就如饼店得米其林(餐饮)奖,不像话?实际上,他喜欢以诗人自居,他出过画集、诗集、自传,够资格称为作家吗?

TEXT 梁东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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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民谣兼摇滚巨擘,鲍勃迪伦Bob Dylan获得本届诺贝尔文学奖,许多人大跌眼镜。

更令人意外的是,诺贝尔委员会在2016年10月13日发布迪伦获奖消息后,迪伦似乎不领情,不但不接来自委员会的电话,也不回覆电邮。一时之间,各种揣测满天飞,大多数人认为他酷呆了,竟然对崇高的诺贝尔奖不理不睬。

当时曾有人问我的看法(应该是认为我对迪伦有些研究吧)。我说:“他会接受的,但有可能不亲自出席领奖。”

为什么我这么有把握?因为迪伦从来没有拒绝接受过任何奖项,顶多是不亲自出席领奖,或者是出席但又做出些让人意外的举动。更何况,诺贝尔文学奖有这么崇高的地位,而且可能是他最梦寐以求的奖项。

做做动作又何妨
2010年2月10日,当时的美国总统奥巴马曾在白宫举行纪念美国人权运动音乐会,邀请迪伦献唱The Times They Are A-Changin’,迪伦那次也是我行我素,非但不参加排练,音乐会当天,也不像其他人挤着与总统夫妇拍照,就自行离开。奥巴马说,两人仅有的互动,就是礼节性握手,以及迪伦离开时报以一个微笑。

“如果他做些别的什么,那他就不是Bob Dylan了。”

这就是迪伦。他很可能并不是真的不在乎,而是“反正已经到手了”,做做不在乎的姿态又何妨?如此一来,恐怕反而更能引人注意。别忘了,所有艺术家(包括文学家)都是表演者,他们致力于创作,就是要表演给人看。

如果,在白宫音乐会结束之后,迪伦也跟所有人一样挤着跟奥巴马夫妇拍照留念,他还会如此突出而让人印象深刻吗?

此次的情况也差不多,迪伦对诺贝尔委员会不理不睬,逼得后者不得不公开表示,他们已经放弃联络迪伦的努力,甚至有者忍不住出言指责迪伦无礼又狂妄。

沉默整整两星期之后,迪伦接受英国《每日电讯报》专访,表示他对获奖感到很意外也很开心,并称自己先前沉默,是获奖让他说不出话来;如果可能,他将亲自出席颁奖典礼。

这就是典型的迪伦,表达了接受,但对于是否会出席领奖,还是卖了个关子。

结果,迪伦只是写信表示12月10日颁奖当天,他因有其他要事,无法前往瑞典的斯德哥尔摩(Stockholm)领奖,并强调相当荣幸能获奖。

迪伦说颁奖当天另有要事,可信度其实很低,只能理解为,他就是要不一样。

一本歌词成话柄
迪伦获奖之事褒贬不一,文学界的反应则以贬居多。诗人Amy King和Danniel  Schoonebeek,公开呼吁迪伦仿效法国著名哲学家Jean-Paul Sartre于1964年拒绝领受诺贝尔奖。

黎巴嫩小说家Rabih Alameddine则做了以下比喻:“Bob Dylan获得诺贝尔文学奖,就像菲尔斯夫人饼店(Mrs.Fields)获颁米其林三星奖(餐饮最高荣誉)一样。”

大多数人对迪伦获颁诺贝尔文学奖觉得无法接受,很大程度上因为他是以作曲及演唱出名;论起著作,寥寥可数,可能只有一本历来所作曲子的歌词全集(即使他有别的作品,也鲜有人留意)。迪伦获得这个文学桂冠,真让其他著作等身的文学大家情何以堪?

但这仅是情感上的难以接受。关键是,迪伦真有资格获奖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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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文学奖准则
根据诺贝尔奖创设人阿佛雷德诺贝尔博士(Alfred Bernhard Nobel,1833-1896)的遗嘱,文学奖表彰的是“在文学领域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之最杰出作品的人”。根据这个看似很高却又模糊的标准,迪伦当然有获奖资格。他至今作曲五百首,曲子极具诗意的歌词,影响了千千万万的人。

有关这一点,诺贝尔委员会在一份简短声明中写道,迪伦的获奖,是由于他在“伟大的美国歌谣传统中,创造了新的诗意表达”。这个简短的陈述,完全符合前述诺贝尔博士有关文学奖的遗嘱所立下的得奖标准。

迪伦虽然以音乐人知名,但他此次获奖,是以一般人较不注意的诗人身份——这一身份,是他相当引以自豪的。他曾经不只一次地表述:“我认为自己是诗人,其次才是音乐家。”

此次诺贝尔委员会所认同的,当然也是迪伦的诗人身份。

宣读迪伦获选声明的瑞典学院常任秘书Sara Danius,就将迪伦称为“英语传统中的伟大诗人”。所以,迪伦获奖的资格殆无疑义,只是他作为音乐人的身份实在过于巨大,才会让有些人一时错愕,难于接受他得到文学奖吧?

其实,迪伦此次获奖,与他2008年4月7日获颁普利策特别荣誉奖,有异曲同工之妙。那次,普利策奖(Pulitzer Prize)对迪伦的颂词是:以其非凡诗人能量所创作的词曲,为美国文化及流行音乐带来深远冲击。

这是一向道貌岸然,或自认有品味而只着重古典、爵士音乐的普利策奖评审委员会,首度颁奖给有时甚至被视为野蛮的摇滚音乐。

同样的,诺贝尔文学奖此次也是首度在传统的小说、戏剧、诗歌的列表中,加入了歌词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迪伦以一人之力,使得两项世界知名大奖打破籓篱,单单这个成就,已经足以名列史册。

有人说,迪伦不是第一个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音乐人,第一个是泰戈尔。但是我认为,他们之间还是有区别的。

首先,泰戈尔并非以音乐方面的创作驰名,他的获奖是凭诗歌集,并无争议。

其次,迪伦的获奖,显然是他的歌曲作词,诺贝尔给予他的颂词,才会是“在美国伟大的歌谣传统中,创出了新的诗意表达”。

四十年前已达标
鲍勃迪伦获奖的消息传出后,许多人都提到他的成名曲Blowing In The Wind(飘在风中)。其实,若以迪伦所创作过的歌曲来说,这首歌的词相对来说十分疲弱,文学性含量相当低。

对我而言,迪伦获奖实至名归,只不过这个奖早就该给了,而且时间应该推回四十年前。为什么应该是四十年前?

因为迪伦此生至今为止,最精彩的创作集中在1963到1966年之间,以及1975年至1976年的滚雷康乐队(Rolling Thunder Revue)时期。

我个人特别钟爱他那首My Back Pages (生命中的无关紧要),现在试着翻译一小段。原曲总共有六段,迪伦的歌词通常都很长。

当然,鲍勃迪伦的作品翻译成其他文字,无论声调、词句都截然不同,很难保持原味、原意,但多少还可以感觉一下他的功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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